2017年4月1日 星期六

默默Murmur | 對於 公務 工程 制度 設計 的一些絮語 (二)

第二份工作 也是我目前的工作
是一家小型的工程顧問公司

簡述一下業務 其實有一大點雜亂
是會雜亂到覺得白眼需要翻了720度才夠

其中一項業務 是撰寫"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的評估報告
主要也是因為需要簽證
當然 簽證你們懂得 都是下面的囉囉在寫

為什麼景觀系的囉囉我可以負責撰寫需要技師簽證的報告書?
而且在我手上也確實經手並結束了不下十件案件

為什麼? 為什麼? 為什麼?
是不是我可以去考個技師混簽證了?
當然不是啊!!!!!!



在此說明一下我報告書撰寫的一開始以及流程好了
不知道是不是有涉及到業內不可說的秘密
但反正我說了

第一本報告書
就是被丟一些參考資料 以及個案資料
然後說 參考著寫

之後案件寫多了 才陸續知道這本報告書好像是幹嘛的

大概就是建築師去市府申請建照掛文
然後需要這個附件
檢送水土保持計畫裡 也可能需要這一個附件

這本報告書
撰寫流程大概是
接到案子 > 跟建築師拿資料 (註1) > 開始寫 > 審查 > 修正 > 定稿 > 進帳

而報告書重點不多 就這麼1個
"透水面積檢討"(註2)

註1: 建築平立剖、面積計算表、綠化(及透水鋪面)配置圖、鑽探資料
註2: 透水面積須超過法定空地(得先扣除供公眾使用面積)的60%

看到這邊
相信相關專業的你 大概也能寫個七七八八

本文重點來了.........

不需要特別專業的人 都可以寫出的報告書
其重要性在哪裡???

我深深覺得是"錢"

一本報告書 需得技師簽證
簽證等同於多一筆花費

當然地下水補注這條法規的訂定
是具有一定的環境保育理念

但 這件報告書的內容及重點
對於地質敏感這項東西
其實沒有實質幫助

相信在景觀業界的同學
可能也會經歷案子所需綠化面積要到達百分之多少才檢討的過的歷程
這是建築法規的規定

那麼 綠化面積 以及 透水面積有何不同呢?
曾經看到下列函文
"
基地保水、綠建築標章和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 區相關規定有重複之虞慮。 

       建築技術規則第17章之綠建築基準係規定建築基地保水指標應大於等於0.5與基地內應保留法定空地比率 之乘積。而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之劃定,依地質法 規定開發後細部調查範圍內透水面積百分比為:(1 )非都市土地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使用地變更編 定之開發行為,山坡地不得小於70%,平原區不得小 於60%。(2)都市土地之開發行為,不得小於法定空 地面積之60%。 
      因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係為保育比較脆弱之地下水 補注區,要求基地透水面積,而建築基地保水規定則 要求基地保水比率,二者目的和方法不同。 "


有沒有看出甚麼?
確實 我檢算透水面積就是用建築師提供的綠化面積再去算的

而 上述說"目的和方法"不同
但其實我怎麼覺得這個跟柏油路
挖了又補 補了又挖的現象有點雷同呢?

對於同一套東西
為什麼不能整合呢?!!!!!

就算是位於地質敏感區
那就是建築師在檢送的時候
多檢附附件(地質敏感區查詢)和透水鋪面檢算就好了啊
反正算法就是從設計的綠化面積來的啊!!!

幹嘛還要再搞一套報告書
再搞一次審查
再酌收一筆審查費和簽證費呢?!!!!!!!

WHY? WHY? WHY?

要我業主 我業會很想白眼反好幾圈耶!!!


甚麼兩者方法和目的不一樣呢?
你家前面挖路
是挖電信局管線 挖地下水管路 挖天然氣瓦斯管線
不是都是要在路面開洞嗎?
那為什麼不各單位整合一併挖一次整修裝置就好了呢??

挖挖補補又挖挖的
知道的人會說各單位經費不一樣 不好整合
(不好整合就不理他的政府是.....?)
不知道的人就會說官商勾結從中暴利了
(這個 我不好說......)


好吧
反正我寫了那麼多本
感想就是這是
浪費時間 金錢 資源的一本
很無謂的報告書

(同本文的上一篇默默Murmur | 對於 公務 工程 制度 設計 的一些絮語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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